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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婚内转移财产

时间:2025.01.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62人
律师解析:
婚内转移财产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行为:
1.私自出售、赠与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私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
比如,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或者擅自将共同存款赠与自己的亲友,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2.恶意隐瞒共同财产。
一方明明知晓有某笔大额存款或贵重资产的存在,却故意向配偶隐瞒,然后私下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置,使另一方无法知晓真实的财产状况。
3.借助虚假交易转移财产。
例如,一方通过伪造债务的方式,编造虚假的债务关系,让夫妻共同财产被用于偿还这些所谓的“债务”,进而实现财产转移的目的。
4.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财产。
比如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自己能够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关联方名下。
若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另一方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以便在离婚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未经小丽同意,私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出售给小胡;同时隐瞒了一笔大额存款,并赠与给亲友;还伪造债务,让共同财产偿还虚假“债务”;又将部分财产转移至自己控制的公司名下。小丽发现后,与小朱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私自出售房产,未经配偶小丽同意,侵害了小丽对共同财产的处置权。
2、隐瞒大额存款并赠与亲友,故意使小丽无法知晓真实财产状况,损害了小丽的财产权益。
3、伪造债务转移财产,此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违反法律规定。
4、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财产,同样损害了小丽在婚姻中的财产利益,小丽可收集证据主张小朱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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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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