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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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委期间可通过签署财产协议或过户手续明确财产权益。此类协议自签署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放弃财产者无需参与财产分配。务必遵循法定程序,保证操作合法性。书面形式记录协议利于后期核查与管理。

婚姻中,夫妻签署放弃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协议,只要双方同意并符合法律规定,即具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共有财产应按约定处理,若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保护女性及子女权益,做出公正判决。此协议仅对夫妻有效,不影响第三方。

夫妻离婚协议中房产处分条款要具有法律效力,应满足: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真实、无欺诈胁迫地表达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声明中应包含双方身份信息、房产状况描述及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

夫妻离婚协议中房产处分条款要具有法律效力,应满足: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真实、无欺诈胁迫地表达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声明中应包含双方身份信息、房产状况描述及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

夫妻离婚后,若一方放弃房产,通常不需承担该房产的债务。因其在婚姻期间已决定放弃财产权益,意味着对房产无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若房产不被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可通过离婚协议明确房产与债务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