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仅由一方拥有的房子进行
抵押时,是无需配偶签字的。
倘若这所房屋确实归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在办理
抵押登记这个环节,仅仅需要房屋的
产权人亲自签字就可以了。
然而,要是这所房屋虽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可实际上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在进行抵押的时候或许就需要配偶签字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
因为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
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那么就很有可能使得抵押行为失去效力。
所以,到底是否需要配偶签字,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对于房屋到底是仅为一方单独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疑惑,那么最好是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专业的律师能够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出最准确的建议和指导,帮助
当事人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欲将名下房屋进行抵押,未让配偶小李签字。小李得知后提出异议,认为该房屋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应经自己同意,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房屋确实为小朱单独所有,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时仅需产权人小朱签字即可,其抵押行为有效。
2、若房屋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抵押,可能导致抵押行为失去效力,需小李签字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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