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写的是夫妻中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听说法律改了,写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单独进行操作,比如卖房抵押等,是吗?不需要配偶的共同签字许可吗?

湖南 - 株洲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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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争端调解法务

地区:湖南 - 株洲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0-11-30 13:2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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