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是可以选择
起诉的。
所谓库存车,通俗来讲,就是车辆生产完成后,经过了一段特定的时间,依然没有被销售出去的车子。
当我们购买到的车辆被确定为库存车,并且销售方没有履行告知这一重要义务时,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
违约行为。
依据《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倘若
当事人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不符合约定,那么就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给予
赔偿损失等一系列的
违约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你首先可以尝试与销售方进行友好协商,向其明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更换一辆全新的车辆,或者给予一定数额的
经济补偿等。
要是协商的过程并不顺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就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让销售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你因购买库存车而蒙受的损失,这些损失涵盖了车辆的差价、后续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等等。
在准备起诉的过程中,你一定要妥善准备好购车合同以及付款凭证等相关的
证据,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你与销售方之间存在着买卖关系,同时也能证实车辆确实为库存车等关键事实,为你的起诉提供坚实的基础。
案情回顾:小朱在购车后发现所买车辆为库存车,而销售方此前未履行告知义务。小朱要求销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换车或给予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小朱拟起诉销售方。
案情分析:1、销售方未告知车辆为库存车,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2、小朱若起诉,需准备好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及车辆为库存车等事实,以支持自身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