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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让见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时间:2025.01.0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11人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之后未直接对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一方是拥有探望权的。
倘若对方拒绝让自己见到孩子,首先可以试着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自己的探望权。
关于变更抚养权这一情况,是有特定条件的。
比如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倘若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身体伤残而无力继续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变更抚养权的理由。
要是对方不让见孩子,并且这种行为已经对子女的权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那么这可以作为变更抚养权时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然而,仅仅凭借这一点就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话,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情况之后再做出判断。
变更抚养权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以此来证明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总之,离婚后不让见孩子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引发抚养权的变更,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抚养。小朱拥有探望权,但小李一直拒绝小朱见孩子。小朱多次协商无果后,想要变更抚养权,理由是小李不让见孩子影响孩子权益。小朱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小李则称自己虽不让小朱见孩子,但自己身体状况良好有能力抚养孩子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探望权,小李拒绝其探望是不对的,小朱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强制执行探望权。
2、变更抚养权需符合特定条件,小李虽不让见孩子但无其他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且身体状况能抚养孩子,小朱仅因不让见孩子就想变更抚养权较难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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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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