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足一定条件后录音算直接证据。但是必须是合法取得且满足直接证据的条件,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才能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与案件证明关系具有直接性。收集审查较为困难,具有易假失真的特性。如果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那可能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

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从规定看出,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证据只有七种形式,凡是不符合该七种形式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刑事侦查笔录只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过程的记录,并不能证明案件事实。

录音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