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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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主合同上所列名称存在错误,则该合同被视为无效。为了解决此问题,双方需达成共识进行更正,可签订补充协议以取代原合同。在补充协议中,双方需要将错误的名称予以修正,并注明主合同的具体条款或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并填写生效日期。若无法达成共识,也可选择直接重新拟定新的合法合规的合同文本。

夫妻共同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仅有一方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仅有一方签署的有效性问题,具体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 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为买方的夫妻一方已经进行了书面签字确认,那么该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2. 然而,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作为卖方,且所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范畴,那么即使仅有一方进行了书面签字确认,该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3. 但是,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夫妻双方作为卖方,且所售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明确同意,否则仅有一方进行的书面签字确认将无法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该问题的答案可能会因情境不同而有所差别。仅凭签字并且缺失盖章的合同,决定其法律效力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1.若该合同系单位的被授权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之内签订,亦或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署名,那么该合同便是具有法律效应的;2.倘若签字之人的代理权并未得到确认、超出了委托代理权限又或者是在代理权已经届满之后所签署的合同,若经过了委托人的批准认同,那么这份协议便具备合法性和有效性。

口头协议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有效性问题探讨在没有签订书面合约的情况下,达成了口头协议,那么这个口头协议仍然具有效力,除非存在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约的例外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双方决定缔结合同时,他们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亦或是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所谓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出所载内容的媒介。

有关贷款合同未签名之法律效力问题即便在未签署正式的贷款合同的情况下,贷款关系亦可被视为有效存在。举例而言,若贷款人已将借款交付至借款人手中且借款人对该项借款表示认可,尽管此时并无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贷款协议,但仍应视作该笔贷款合同已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