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若于第二次开庭时,有任何一方经由
传票传召之后皆毫无正当地拒绝出席,那么法院很可能将根据该案件的具体状况来做出
缺席判决。
此一情形意味着,在另一方未在场的情况下,法院将会依据现有的
证据以及法律条款去展开审判以及做出司法决定。
然而,身处其中的法院亦会慎重地对待每一个环节,以确保缺席者的正当权益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