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企业申请宣告破产后,
债权人们能够收回多少资金,将取决于该公司的资财现状以及
债务清偿的优先次序。
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对企业内的所有财富进行
清算,接着才依照法律规定的还款顺序对所得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假设破产后的财产总额足够偿还所有
债务,那么债权人也许有望全数收回收据;
然而若财力明显短缺,他们所能收到的尾款则将会相应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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