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
孙玉蕾律师,女,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获得了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自2003年起执业至今,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执业理念。孙玉蕾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执业特点,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运用女性独特的思维方式,办案技巧,有力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孙玉蕾律师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求。曾在多家网站设有孙玉蕾律师网上咨询室免费为社会广大群众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广大咨询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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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通常会被送到当地的看守所羁押。看守所是专门用来关押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违法犯罪分子,以及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罪犯的地方。在这段时间里,公安机关要依法公正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和调查。

一般来说,涉嫌刑事犯罪的人会被送到本地看守所临时关押。简单来说,本地看守所专门关押那些因司法程序被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严格管理和监督被羁押人员的职责。

在司法程序中,对于犯下重罪或嫌疑重大的犯罪嫌疑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役,并将其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强制性监管羁押。这些看守所是专门为依法被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设立的场所。在这些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可以享受到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同时,这样的安排也有助于推动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审理过程。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会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送达拘留通知书,让他们知道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了。一般来说,公安会先把通知书送到家属的户籍地,如果找不到家属,就会送到他们的常居地。要是家属不在,公安也可能会把通知书送到他们所属的单位,这样就能确保家属和单位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情况,保证信息公开透明。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会被送往拘留所进行限制羁押。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侦办案件时,遇到法定紧急情况,对活动违法者及关键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目的是依法暂时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