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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是送到哪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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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658人看过
导读:在司法程序中,对于犯下重罪或嫌疑重大的犯罪嫌疑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役,并将其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强制性监管羁押。这些看守所是专门为依法被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设立的场所。在这些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可以享受到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同时,这样的安排也有助于推动案件的深入调查和审理过程。
被刑事拘留是送到哪里去的

一、被刑事拘留是送到哪里去的

司法程序中,于犯下重罪或嫌疑重大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役,并将其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强制性的监管羁押

这些看守所乃专为依法被逮捕及刑事拘留之犯罪嫌疑人设立的场所,该类人员在此地可以享受到基本的人身权安全保障,同时通过这样的安排也有助于推动案件的深入调查与审理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后算是什么阶段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事件侦查阶段中一项必要且常见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在警方或检察院认定某名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际,为防止该嫌疑人试图逃避将来的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同时也为避免其有可能继续实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剥夺其部分人身自由权并对其实施监控管制。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七日。在这短短的三十七日内,有关侦查机构将会全面而细致地开展事件侦破工作,收集事件所需的各种证据材料。倘若在这段时间内所搜集到的各类证据足以证明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该事件将会移送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反之,如果证据链条存在缺失,侦查人员可能会考虑修改或撤回对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甚至考虑释放被拘留的人士。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尽管某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但这并不代表他/她已经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犯罪,是否真的有犯罪行为仍然需要经过司法审判方能最终确定。

在司法程序中,于犯下重罪或嫌疑重大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役,并将其移送至看守所进行强制性的监管羁押。这些看守所乃专为依法被逮捕及刑事拘留之犯罪嫌疑人设立的场所,该类人员在此地可以享受到基本的人身权安全保障,同时通过这样的安排也有助于推动案件的深入调查与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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