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职工不幸离世之后,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通常并未设置严格的时效限制,然而我们依然建议尽早着手办理。
考虑到时间延迟有可能导致手续繁琐程度加剧,比如有关证明文件的留存与获取可能出现障碍等问题。
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地区及各
公积金管理机构政策上的差异,关于具体时间范围的规定或许存在些许出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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