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借钱的人不还钱的话,那法院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过了强制执行这一关后,如果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里说的那种情况,像是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被执行人死翘翘了又没啥遗产能拿来还债,或者被执行人因为生活太艰难实在是没钱还债等等,这时候法院就有权利决定结束执行这个事情。

在遇到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保障自身权益,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流程。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执行移交书之后,专职负责强制执行的法院工作人员须依照法定程序向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发送详尽的执行通知文件,明确其需遵守的各项规定与期限。

若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民法判决、裁决或调节书等法律文件所赋予其的义务,那么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以确保执行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强制执行的具体措施可能涵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公开拍卖以及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等。

如果真的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但是又没有能力还债,那你一定要主动找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好好沟通。要诚实地告诉他们你的经济状况,让他们知道你不是故意不还钱的。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先暂停执行程序,然后会一直密切关注你的财产情况。同时,你也可以跟申请执行人商量,看看能不能一起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这样大家都能轻松点。总之,就是要积极主动,跟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

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申请执行的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提交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材料。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