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就企业内部的大额现金支付而言,虽然并不必然属于
违法行为,但是从财务原则以及潜在风险方面来看,其的确显得并非最优选择。
在日常的企业运营过程中,如若具备充分且合法的理由并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适当执行大额现金支付本质上是可行的。
然而,倘若这种支付方式被用于规避政府监管、洗钱等非法目的,那么无疑将构成违法行为。
例如,某些企业可能会故意利用大额现金支付来掩盖真实的收入情况,从而达到偷
逃税款等不良企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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