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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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负债,谁借谁还。赌博违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共债源于共同生活,赌博债既非夫妻所需,又非共同所借,不该共担。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要不要用夫妻共同房产的权益来偿还一方的债务,这得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才能下结论。要是这债务确实是夫妻双方都得承担的责任,那可以用夫妻共有的房产权来还这笔债。但要是这债务只属于其中一方,原则上就得用他们自己的私有财产来还。不过,在实际执行的时候,我们得保证夫妻中没欠债的那一方,他们的基本生活居住权益不受影响。

当夫妻一方因赌博产生债务,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赌博在许多地区都是违法的,其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这种债务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求,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也不是双方的共同意愿。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赌博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存续期间,因赌博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没有清偿义务。赌博是非法且不当的行为,通常由个人承担此类债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将其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关于夫妻债务,法律有明确的界定。如果一方在债务上签了字,或者事后追认了,或者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产生的,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如果一方的债务超出了日常所需,就不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共同生活,或者是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也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