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尽管小事故可以进行私了解决,但若对方未能签署相关协议,此种做法往往会蕴含着潜在的风险及可能导致协议失效的风险。
面对无协议约定的情况,倘若日后一方出现反悔现象,另一方便很有可能无法清晰地证明私了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从而极易引发纷争。
因此,从普遍意义上讲,为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私了解决方案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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