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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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非法囚禁他人,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手段彻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那么就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一般来说,如果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24小时,就可以被视为犯罪行为。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或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非法拘禁罪行,那么就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的约束。

通过非法手段限制他人自由,或者用其他不正当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这种犯罪主要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一般来说,如果非法拘禁的时间不长、情节也不严重,那么受到的刑罚可能会相对较轻;但要是拘禁时间变长、手段很残忍,或者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受到的刑罚就会加重。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关键要素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为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而采取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其次,此类剥夺行为需要具备延续性特征,也就是说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最后,该行为显然是行为人故意为之,既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害被害人的身体自由权利。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确切定义以及与其有关的详细规定,我们可以参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深入了解。

非法拘禁罪,系指行为主体在未经法定程序允许及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强行将他人扣押并限制在某一特定的居所内,从而使其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犯罪行为。若要构成非法拘禁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首先,行为人须存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观意图;其次,行为人需实际实施了拘禁或采用其他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最后,被拘禁者的身体自由确实受到了实质性的限制。

按照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几个要素:首先,从主观层面上看,此种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出于明显的故意心理状态,且其主要目的便是通过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来实现某种不良意图;其次,在作为犯罪主体的自然人而言,其所侵犯的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再次,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以及国家对外汇的严格管理制度;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并且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