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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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购买并卖出了价值二十六万元的赃物,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量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并且是通过公正合理的方式,以正常价格进行的交易,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不明情的前提下销售了赃物是否构成犯罪在涉及到应当认识到是赃物时,即使犯罪嫌疑人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也应被认定为协助销赃行为,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当实施此类犯罪行为时,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被要求支付罚金;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若是故意制造或大量出售伪劣肥料,将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对于生产和销售假冒农药、伪劣化肥等危害农业生产的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等的刑罚,同时还要被处以销售额50%以上至两倍以下数额的罚款。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假冒伪劣商品,虽然可能会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但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只有在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并且商品是合法来源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但是,这只是暂停了道义责任,并不免除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购买或使用来历不明的物品,以免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