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翔律师事务所
王树山律师,现执业于山东瑞翔律师事务所。本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目前为止已经执业六年多时间,已经成功办理了100多起各类案件。执业中,始终秉承“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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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并非不受任何监管。关于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是哪里,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监外执行收监决定机关是哪里,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监外执行要由公安机构负责实施,由罪犯所在的用人单位协助监督,由犯人住所地的社区负责矫正。监外执行不是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制度,申请监外执行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还要得到司法机构的批准。

申请监外执行后,决定收押的机构是人民法院,监外执行不需要担保人,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因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由监狱提出书面的意见,报上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由法院决定监外执行。

对于国家机关,监视居住都是由公安部门还有检察院或者是法院来进行执行;监视居住一般是针对于患有重病或者是怀孕的人,或者是是家里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这些情形都是可以进行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