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此制度在保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正常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系指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
司法机关针对未被
逮捕或者需要解除
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工作,责令其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并为之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以此
保证被取保候审者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且不对其实施
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若欲向检察院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遵循如下步骤: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应当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阐述申请理由;
其次,检察院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最后,如经审查批准取保候审,检察院将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遵守
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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