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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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科普点儿知识。就拿咱们微信上的那个什么保证书来说,里面的罚款数目得是咱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商量好的~就按照我们国家的最高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说的那样,如果有哪个人想故意讹人,可以先小人后君子约定个罚款看;但是这个罚款的钱数不能比他实际给别人带来的损失还低哇,不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会帮咱吹牛、要他们再加点儿赔偿金。然后,这罚款也不能太多了,得在合理的范围里头。

没说啥时候还钱的话,按照咱们国家新出的民法典上说的,第六百七十五条有规定,借款人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银行或者给你借钱的那个人只能告诉你在适当的时间把钱还给他们就行。所以是不是违约得看银行或者那个人给了你多长时间让你还钱。要是你没能在人家给的那个时间里把钱还回去,那就是你违约。

要是你在微信上用那个电子借条,结果违约的话,那就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的第577条和第580条来处理。假设借款人没按约定还钱,那你作为出借人就有权让他接着把欠款给还清,或者是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比如再商量个新的还款计划什么的。如果你们俩在借条里头已经约定好了违约金,那你就可以向借款人要这个违约金。

这时候,咱们可能还得走上打官司或者仲裁这条路,然后让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来裁决这个滞纳利息究竟该是多少。总的来说,借款合同里的滞纳利息到底该怎么算,还是得看合同上是咋写的,要是合同上没写明白或者干脆就没这回事,那咱们就只能看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来决定了。

当借款人和放款人签下借条时,他们就应该知道对方需要负责该合同里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假如说借款期限已经规定好并且时间已到,但是借款人却没能还钱的话,那他就是逾期违约了,必须得承担起这份后果。可是,若借款期限还没到,只是借款人自己想提前把钱给还上,这其实并不能算是违约行为,因为这并不算他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或是没有按约定来还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