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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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打官司,记住,你只有短短三年时间。除非法律特地的说它不是这样。也就是说,假如你借了钱给别人,然后超过三年还没去法院告他,那你的钱就可能没法再要回来。不过要是这个事情过去二十年以上了,那法院也懒得管了,除非你有特别严重的情况,法院才会给你破个例,延长诉讼时效。所以,别以为借条过久就是废纸一张,其实只要你抓住时机,这借条还是能用的。

假设你欠朋友的钱已经过了三年都没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你作为欠债人,是有权拒绝还钱的。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你选择这么干的话,你的朋友就没法通过法院来逼着你还钱.但是,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过去的那三年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里提到的那些让你没法做决定的事情,比如生病、出意外之类的,导致你的朋友没法去法院告你,那么这个时候,诉讼时效就会暂停。

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百八十八条明文规定,状告至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法律保护的有效期定为三年。此项失效期限自法定权益者知晓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已至受挫及义务方开始之日起连带算起。据此,若借贷条款到期后,法定权益者在知悉或应当知悉权益丧失之日起的三年内未能提出诉讼,则人民法院将拒绝提供相关保护措施,唯除特殊情形之外,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法定权益者的申请决定予以延期。

其实,如果你签了个合同可是后来发现无效的话,吼~依据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这个签合同的人从这个事情里面赚到的钱就得给人家还回去。要是实在没法还给人家,那也得折算之后给人家一点弥补嘛。如果这里边有哪一方做错事了,得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假如两边都有错的话,那就各负其责。所以捏,如果你手上这个借条就是因为那个无效的合同搞出来的,就要按这条规定去解决借条这事儿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恳请人民法院保障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限为三年内。此种诉讼时效是从权益受侵害之人明白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所享有的权益遭受到损害,以及责任方开始算起。所以说,假如在借款合同期满之后,权益受侵害之人明白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了损害并且清楚地了解到或应该知道责任方是谁,那么他们就有权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