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审判结束后是否立即执行监禁措施根据法庭审判流程,若案件经过审理后被判定为实体刑罚,被告人通常会在庭审当日即刻被收押进拘留所,准备下一步移交至监狱服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倘若被告人被判定为实体刑罚,一般情况下会即刻进行收监处理。然而,对于不符合收监条件的被告人,其将获得其他形式的刑罚替代措施,如保外就医或实行社区矫正等。

在司法诉讼中,被起诉方必须参与审判,否则后果严重。若连续两次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官可拘传。若案件无需被告到场,法官可根据证据和证词缺席判决。被告因合理原因无法出庭时,审判可延期,确保公正。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强奸罪名的案件,在进行公开审理时,被告人家属并非必需列席现场。尽管家属被允许作为旁观者参与庭审过程的一部分,但具体是否亲自出席,应由其本人及家庭成员自行选择与决定。究其原因,家属并不属于法定的诉讼参与方,故而并无法律上的义务要求他们必须出现在法庭之上。

若被告拒绝传票或无正当理由缺席,法庭有权进行缺席审判。对于原告,若已正式通知而不到庭,应告知其风险;若仍不出庭,法院有权做出不利裁决,甚至驳回诉讼请求或按撤诉处理。

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决需执行刑罚的被告人,一般会在庭审后即刻被收监,为监狱服刑做准备。如不符合收监条件,被告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直至法院发出最终执行命令。收监执行需满足:判决为死刑缓期、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判决需经法定程序,且刑罚需为实质性。其他如管制、缓刑等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