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现实
法律案件中的实践情况,倘若某张借据是由
行为人为了规避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破坏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而达成的,又或者这张借据是行为人和
债权人暗中勾结损害其他人合法
财产权益的重要
证据,那么此类借据就可以毫无疑问地被判定为无效证明。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所述,这类特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因此,只要借据的形成过程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这张借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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