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刑事拘留之后,转为
逮捕的期限通常为14天,但在特殊情况下,监狱相关部门可能会将逮捕的期限延长至37天。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其自身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
侦查阶段时,在身处法定紧急状况之下,针对
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对
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
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则应该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