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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是以结果论吗

时间:2024.09.06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022人
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结果并非唯一决定性要素,然而,结果确实在衡量犯罪嫌疑人应承担何种程度法律责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罪行所指向为故意对他人身体健康进行非法破坏的行为。
在判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时,我们并不能仅仅依据伤害的程度来做决定,同时还需考虑到实施犯罪的人的主观意图。
若伤害行为只导致了轻微的损伤后果,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但是,这种行为有可能会引发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
然而,如果伤害的结果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的级别,那么,该行为很有可能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然而,即便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如果存在着极其恶劣的情节,例如采用极端残忍的手段、反复多次地伤害他人等等,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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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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