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申(信宜)律师事务所
梁英芸律师(联系方式:15113640883),是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办理大量的交通事故、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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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借钱给亲戚,但是他们没写欠条就不还了,那也别怕,还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咱们得收集证据,因为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嘛。比如,你可以找找看转账记录,问问当时在场的朋友同事,甚至录个音什么的,只要能证明你确实借过钱给他,而且他答应还多少,那就行了。其次,如果你觉得自己收集的证据不够或者不方便的话,也可以请法院帮帮忙,他们会公正公平地去查清楚这些事情的。

如果有个人借了你的钱却一直不肯还,甚至还来威胁你,那你就可以依照咱们中国刚出台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来维护你自己的权益。你可以让他立刻停止这种无耻的行为,比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啥的;或者叫他赶紧把之前借走的东西还给你好吧;要是这个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到构成了对你的侵权,那你还能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若出现他人借款未予偿还并再度借款的情形,这或许表明了债务人的偿还无力以及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在贷款人给予借款人借款之时,只需双方当面签订合同就可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这也意味着,借贷合同的生效必须以贷款人实际将借款交付至借款人手中为前提条件。倘若借款人仍然拖欠前期借款而又再度向贷款人伸手索要借款,这便很有可能形成新的借贷关系。

若不幸遭遇他人借取款项不予归还且反遭其陷害之情况,涉案主体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正式提请诉讼程序,以此来强制令被告全面偿还所欠债务及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展开此项诉求之前,当事人需严格依据相关规定,上交一份明确详尽的起诉状,且根据被告人数而且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备考。倘若撰写起诉书对您而言存在一定难度,您也可选择采用口述方式进行起诉,让人民法院做好记录工作,并将此事知会给对方当事人了解。

若有当事人未能偿还所借资金,却反过来威胁您的合法权益,那么这很可能构成了对您的宪法保护权的侵犯。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请求终止侵权、排除妨碍、清除潜在风险等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而,您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庭判定被告立即停止威胁行为,排除妨碍,消除潜在风险,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告承担因侵权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