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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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老人后,如果驾驶员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导致老人死亡,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存在其他恶劣行为,那么他将面临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驾驶员逃逸后导致老人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致人死亡,且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将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如果情节较轻,他们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逃逸或情节严重,他们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驾车致人死亡不一定涉及刑事处罚,但蓄意谋杀则面临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非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害不视为犯罪。例如,若某人蓄意自杀导致车祸,驾驶员若无法预见或抗拒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应主动报案,在现场等待调查,主动坦白罪行可减轻刑事责任。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驾驶汽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规定致人死亡的肇事者,若无逃逸等恶劣行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有逃逸行为,刑期可能增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若逃逸致死,则刑期将超过七年。具体刑罚取决于肇事者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