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
王敏杰,忻州专职律师,2008年毕业于中北大学法学系,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秉承“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重大疑难诉讼(刑事辩护)及商事仲裁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帮信罪、掩隐罪、诈骗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及合规、公司股权、建筑施工、房产纠纷等领域具有丰富而独到的实务经验。先后代理过多起刑事、交通事故纠纷、劳动工伤争议、借贷合同纠纷、劳务分包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等案件,凭借全面扎实的理论功底、沉稳细腻的执业经验、精湛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敏锐独到的法律意识,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精益求精,受到业内同行和众多当事人一致好评。 执业期间代理的典型民商事案件有: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忻州市忻府区供电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山西晋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山西晋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山西省五台山万佛洞真容寺管理委员会侵权责任纠纷案、山西振越能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绥德县保恒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工程纠纷案、保德今凯瑞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贾某某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案、南某某诉首旭(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案、马某某诉忻州市实验小学劳动争议案、刘某某诉忻州市兴达劳务派遣公司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工伤案等。 执业期间辩护的典型刑事案件有:赵某某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不起诉结案)、史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处缓刑)、徐某某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齐某某涉恶强迫交易、逃税案(获从轻处理判决)、黄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从轻处理判决)、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某抢劫案、冀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死缓)、张某某故意杀人案、田某某故意杀人案、孙某某故意杀人案、冀某某故意杀人罪、邓某某招摇撞骗案、降某某制造毒品案、岳某某贩卖毒品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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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聚众斗殴犯罪的刑事责任,主要会考虑这些方面: 1.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在聚众斗殴中,组织者、策划者和积极参与者通常会被追究更重的刑事责任。 2.事件的规模和影响:聚众斗殴的规模越大、造成的影响越恶劣,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越大。 3.公共场所和社会秩序:在公共场所进行聚众斗殴,或者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刑事责任也会更重。 4.武器使用:如果聚众斗殴中使用了武器,这将显著增加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 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对聚众斗殴犯罪的责任追究和刑事处罚。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追溯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十年。鉴于聚众斗殴罪的最高法定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而应适用五年的追溯时效。

"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期为多久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对于群体性冲突的行为,其最高可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类案件的追诉时效也相应地设定在了十年内。

聚众斗殴罪与开车追逐行为的关联及定罪探讨可以明确指出,驾驶车辆参与聚众斗殴的人员也将被视为共同犯罪人。针对那些虽然参与了聚众行为但并未直接参与斗殴的主要首脑或者积极参与者,如果能够排除他们在这场事件中所处的是中止或者预备阶段的话,那么他们就应当与那些真正参与到斗殴中的其他主要首脑或积极参与者一道,共同对这起斗殴行为负有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罪的最长法定追诉期为多少年对于参与聚众斗殴行为的被告人,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则需依据不同情况而定。首先,对于首要犯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承担相应刑罚,同时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其次,对于那些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被判处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期限也同样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