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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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实施刑事拘留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首先,公安局若确定其所辖范围之外存在犯罪行为人,将依法决定予以拘留;其次,公安局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作正式的拘留证,并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再次,从执行拘留的那一刻起,需要在24小时之内告知家属有关拘留的信息,但如果案件涉及到侦查工作,则可不遵守此原则;紧接着,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必须将被拘留者移送到当地的看守所进行羁押;最后,在拘留后的第三天开始,公安局应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局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至30天。

异地刑事拘留程序包括以下五个关键环节:首先,当侦查机关在异地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实施拘留;其次,在采取拘留措施之前,侦查机关有义务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发出拘留通知书,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持;第三,当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必须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执行拘留,并将被拘留人安全地送往侦查机关所在地;第四,在实施拘留之后,侦查机关须在24小时之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将拘留的具体情况通知嫌疑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最后,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部门批准,拘留期限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如果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则必须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一般来说,公安局会先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如果他们觉得证据不够,或者不应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那就会把人放了。放人时,公安局会办手续,出证明,还会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被释放的人可以要求公安局赔偿他们在拘留期间的损失。

异地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7天。公安部门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需要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如果情况特殊,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可以在犯罪发生地或嫌疑人居住地由公安进行初步侦查。如果异地公安发现了相关线索,可以向当地公安申请援助,当地公安应予以配合调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异地公安可以派员执行拘留,并向嫌疑人出示拘留证,同时告知其相关权利。异地公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嫌疑人押解至本地,并通知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