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构成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构成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时间:2024.08.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77人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详细阐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商业犯罪形式。
该项罪名指代的是那些在明知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活动,并且通过这种销售行为获取了相当数额的非法所得,亦或是存在着其它严重违法情节以及非法所得极其巨大,甚至涉及到其他特别严重的违法情形等情况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案件中,销售金额若是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水平便达到了公安部门可以予以立案调查处理的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世峰律师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青岛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专业执业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