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姓名:张蕾 职位:专职律师 执业机构: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 主要执业领域:工伤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合同纠纷、名誉侵权、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以及刑事辩护。 二、专业背景与资质 教育背景:广西民族大学 从业时间:拥有十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 专业资质:中国执业律师 语言能力:中文 荣誉奖项: 1、2019年荣获“尊荣与梦想,使命与担当——学深悟透新思想,时代新人有律师”主题演讲比赛优秀奖; 2、2021年、2022年连续获“我邀明月颂中华诗歌朗诵”二等奖; 3、2022年获“桂林市第三届律师论辩赛二等奖”。 社会职务:担任桂林市法律志愿者协会监事,并兼任该协会青年工作与公益服务委员会委员、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执业经验与专长 四、办案数量与理念:累计处理案件上百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注重倾听客户的实际困境与情感需求,在精准把握法律争议焦点的同时,亦给予充分的理解与精神支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代表性案例: 1、在缺乏现场照片及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代理工地受伤员工成功申请认定工伤,并运用“协商+仲裁”双轨推进策略,迅速帮助当事人获得工伤赔偿; 2、在委托人已签署事故赔偿协议的不利情况下,挖掘案件关键突破点,成功争取到撤销原赔偿协议并获赔十余万元的胜诉判决; 3、代理某国企合同纠纷案件,历经多轮诉讼均获胜诉,最终实现回款近千万元;4、代理网络名誉侵权案件,通过比对多账号侵权内容锁定实际侵权人,指导委托人有效收集、固定证据,最终赢得删除侵权视频、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的胜诉判决; 5、担任多家政府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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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效应的。按照相关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委托证书存在的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授权的代签合同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确认才生效。合法委托证书表明持有者有代理权,代理可基于委托、法律规定或指定产生,如诉讼代理。代理人行为需具法律意义,且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婚姻登记、立遗嘱等须本人亲为,不得代理。代理权分委托代理(意定)、法定代理(如未成年人父母代理)和指定代理(法院指定)。某些行为必须本人执行,不得由他人代理。

委托证书存在的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授权的代签合同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确认才生效。合法委托证书表明持有者有代理权,代理可基于委托、法律规定或指定产生,如诉讼代理。代理人行为需具法律意义,且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婚姻登记、立遗嘱等须本人亲为,不得代理。代理权分委托代理(意定)、法定代理(如未成年人父母代理)和指定代理(法院指定)。某些行为必须本人执行,不得由他人代理。

未经合法授权签署的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代理人事后获得被委托人的明确确认,协议仍具法律约束力。然而,若代理人在无权、越权或代理权失效后代理,且未经被代理人认同,则行为对被代理人无效。

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若合同签署者无书面委托声明,则合同有效性待核实,需经敦促承认后才具法律效力。若合同未经确认和批准,则无法生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签署方自行承担。因此,在签署合同前,务必确保签署者具备合法代表权,并及时进行合同确认和批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