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锦律师事务所
桂庞律师,系安徽上止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现已代理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五百余起,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担任政府机关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对邪恶和不公始终保持愤怒,本着律师永远是解决纠纷而非制造纠纷的态度办理案件,受到当事人、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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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制于协商离婚中执行的期间,非申请人选择性阶段。夫妇在决定离婚前需经政府指令的分离考虑。自离婚申请提交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如无异议,30日后双方需亲自申请领取离婚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撤销。此规定不适用于法律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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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离婚案撤销冷静期的情况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等行为的都可以撤销。

法律上没有明确取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民法典》内容公布后,关于夫妻离婚新增了三十天冷静期的规定,规定说明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