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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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肇事罪的被告获准适用缓刑并在缓刑考验期内恪守规定无任何违纪情况下,原本判决的刑罚将会自动视为已执行完毕。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可以肆意重蹈覆辙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旦在缓刑期间乃至缓刑期限满之后再次实施违法行为,那么新的犯罪行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罪犯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将面临缓刑撤销、新旧罪并罚的风险。具体刑罚取决于新罪性质与情节,以及法院判决。若新罪也获缓刑,缓刑期重新计算;若新罪判实刑,将与前罪合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罪犯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将面临缓刑撤销、新旧罪并罚的风险。具体刑罚取决于新罪性质与情节,以及法院判决。若新罪也获缓刑,缓刑期重新计算;若新罪判实刑,将与前罪合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于缓刑。对于交通肇事罪这一过失犯罪,若行为人在初次判决后又犯罪且构成累犯,则不适用缓刑。但累犯认定需综合考虑再犯时间、犯罪性质等因素。若不构成累犯,能否缓刑则需参照《刑法》其他相关条款及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拘役缓刑考验期再犯罪后果是撤销缓刑,同时对新的犯罪行为依法作出判罚,之后将新罪和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服刑期限并不是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