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亦可称之为房屋重置费用),此项费用专项用于补偿因
拆迁而造成的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具体评估时将参照被
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折旧率进行划分档级,并以每平米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2.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为了在提供临时居所或者自主寻找临时住址方面对被拆迁房屋住户给予相应的支持与便利,根据临时居住期限的长短进行档级划分,向被拆迁房屋住户按照
家庭成员数量每月予以发放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地促进房屋拆迁工作进程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自愿迁往偏远地区或者不再请求拆迁机关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
上述各类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进行细致且合理的制定、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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