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异地
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及流程通常应遵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申请阶段:
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其法定
代表人、辩护律师可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构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详述申请的理由,以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任意一项条件。其次,审查阶段: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应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要求。再次,决定阶段:若经过审查,公安机关认为申请人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应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开具相应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接着,执行阶段:公安机关将根据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内容,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例如收取
保证金或者提供保
证人等,同时也会告知申请人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最后,监督阶段:公安机关将对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进行严密的监督,以确保申请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当涉及到异地申请取保候审时,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居住地证明,以证明其在异地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且不存在任何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倘若申请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而无法亲自申请,亦可委托
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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