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盈律师事务所
张立娟律师,现为浙江云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做合同类和侵权类案件,自执业以来已经承办上百起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热衷于为客户提供支持和法律指导,帮助客户解决合同类的各种法律问题。执业6年以来参与多起相关案件的诉讼和仲裁,累积了丰富的经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尊重和信任。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承办案件细致严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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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必要条件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开发商需缴纳全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建设单位需持有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再次,根据所供应预售商品房数量进行核算后,楼盘开发商需保证已投入至该项目建设中的资金总额达到了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需要明确告知购房者施工进度与预期竣工交付日期等信息;同时,对于多层建筑而言,其主体结构应至少完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建造工作;最后,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其地下部分的主体工程也必须完工。

商品房预售合同黄金版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条件包括:合同签署方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系在各方真实意愿下达成;以及,合同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准则。在此前提之下,房屋买卖合同才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应并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文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备案合同在法律领域上所享有的效力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严格审核并依法订立后,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自双方签署或加盖印章之日起正式成立。而对于符合法定要件的合法合同,自签订之刻起即告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合同为行政法规所要求需要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应遵循上述规定执行。然而,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进行备案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在房地产领域中,未经过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其有效性并不受制于是否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签署各方需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实性;同时,合同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定的形式规范标准;最后,不得违反任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预售关系的建立和存续是合法合规的。

预售许可证缺失的期房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合同效力之影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有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商品房卖方如若未能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不得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对此类合同,应一律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