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一般广义上的
欺诈行为都可以采取撤销或变更合同等措施进行救济;
然而一旦涉及到损害国家整体利益,则函件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该合同则为无效:
首先,任何一方
当事人基于
欺诈或者
胁迫的手段所签订的合同,若对国家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侵害,那么这份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如果一份合同的签订过程存在
恶意串通,从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合同同样也将被视为无效;
然后,当合同以合法的名义掩盖其非法的目的,这种合同也是不能够成立和生效的;
再者,如果一份合同的履行严重地损害了社会
公共利益,它同样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无论合同内容如何,只要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那么这也将导致合同无法产生有效的
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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