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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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向涉案人员送达《拘留证》并执行拘留措施开始计算。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应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否应当包含拘留的时长取保候审与人民法院、检察院所实施的审判期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并不相等同。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为案件审理依法提交担保人,或者自身缴纳一定数额资金,并且必须签署保证书,以此确保其不会进行任何形式的逃避或阻碍案件调查,同时,应当随时听从传唤,随时到案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盗窃犯罪案件中拘留是否会导致判刑需视具体案情而定。若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刑。

在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期间,不算正式服刑。取保候审是和刑事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更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对犯罪的刑法处罚。所以在这期间,嫌疑人即使没经过审判被判有罪,也不能算服刑。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从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时候开始计算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需要在拘留期限届满的前三天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捕,检察院一般会在七天内作出决定。如果是特殊情况,审批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重大嫌疑人,如果他们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