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之明确规定,此法条关键在于阐述了关于对于违法治安管理之行为的发现时限的要求。换言之,倘若有关违反治安管理的违规行为在六个月之内未能被公安部门所察觉到,那么在此之后就不再对此类行为实施处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规并未直接明文规定拖欠款项是否属于违犯治安管理行为,并且是否有资格受到行政拘役的处理。

关于行政拘留期间的律师会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无固定的收费标准,主要是受到律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律师自身专业水准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定。如需获取更为详尽的律师费用金额信息,请与您选定的律所进行深入磋商与咨询。同时,律师服务费用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乃是两种截然不同性质的强制性措施。前者主要适用于嫌疑犯有潜在或已确认的犯罪行为;后者则主要针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无明确规范表明刑事拘留能转换为行政拘留。一般而言,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其所涉及的罪行情节轻微,那么刑事拘留便有望被解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将直接转而接受行政拘留,反而更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甚至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法规,在行政拘留的执行过程中,律师通常无法与当事人进行会面交流。因为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其性质与刑事拘留存在显著区别,并不涉及到律师的会见权问题。

一般来说,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不会同时进行。行政拘留主要针对轻微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则针对涉嫌犯罪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同时涉及违法和犯罪行为,会先进行刑事拘留,待调查结束后,如果确定不构成犯罪,再转为行政拘留。这两种拘留的性质和目的不同,因此很少同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