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所谓
职务侵占罪,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优势,秘密地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需要注意的是,上述
法规并没有针对
私营企业性质作出明确区分,因此,无论是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抑或是私营性质的公司、企业,倘若相关员工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单位财务,并且所涉及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之上,均应依法追究其职务侵占罪的
刑事责任。因此,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
涉案金额较大者,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