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某位人士因涉嫌
刑事罪行而遭到警方的
刑事拘留之时,按照常规的操作流程,其
身份证件通常会受到警方的短期临时扣留,以便于保障调查工作得以顺畅地推进下去。此种操作方式是完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条款的,根据这部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有责任对
被拘留者的人身状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有权对任何与案件关联的物品实施
暂扣措施。身份证作为一种法定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有潜在的可能性与案件存在关联性,因此也就成为可能被扣押的重要
物证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被拘留人进行拍照或者提取指纹。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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