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有追缴赃款赃物的权利和责任,发现犯罪嫌疑人转移赃款赃物时,完全可以公权力进行追赃,使犯罪嫌疑人无法转移,逃避法律责任。
如实际已转移的,可以作为量刑加重情节,从重处罚,且公安机关仍可继续追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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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拘留几天严重吗
被刑事拘留几天与罪行的严重没有关系,几天只是一个程序而已,要看几天后的处理了。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相关补充2:
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
1、拘留延长一至四日。
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2、拘留延长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2023-01-11 14:49: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