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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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购房者面临房产质量问题之际,他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遵循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在建筑物中显现出的各种质量缺陷,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以及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2.如果购屋者发现他们购置的房屋主要结构存在质量缺陷且无法成功完成所有权转移或是在交付并已开始使用之后,经过专业检测得出结论证实的确存在主要结构质量缺陷,那么他们将拥有撤回购买决定的合法权益。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维权途径为:购房者应当依据购买房屋时签署的相关购房协议及条款,对所购房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逐条比照,并依约向出卖方提出修复及损失赔偿的要求。如果因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标准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专业机构的严格检验,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仍然未能达标,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瑕疵引发的房屋纠纷,解决方法包括:1)审查购房合同,对逾期交付按约定索赔;2)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签约,按法律规定处理定金;3)政府审批不当影响住户权益,可申诉或诉讼维权。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瑕疵引发的房屋纠纷,解决方法包括:1)审查购房合同,对逾期交付按约定索赔;2)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无法签约,按法律规定处理定金;3)政府审批不当影响住户权益,可申诉或诉讼维权。

购房者若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建筑质量缺陷影响居住,可依法要求退房。对于商品房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请求权威机构核验,若确认不达标,可合法要求退房。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