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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挂错液体被病人发现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时间:2024.08.1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 阅读:1141人
律师解析:
在医疗过程中,若护士因疏忽导致输液错误,可能会引发诸如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等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民事赔偿责任,当患者因输液错误而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遭受损失时,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对于涉及到医疗事故赔偿民事纠纷,医患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或不愿进行协商,当事人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调解申请,亦可径直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在医疗事故赔偿方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1)医疗事故的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所占的责任比例;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联度。若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则医疗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若造成患者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致患者死亡,还须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其次,若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警告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勒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按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情节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则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了依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罚之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其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吊销其执业证书。
最后,医务人员如果因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将构成医疗事故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对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况,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其中,“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擅离职守;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施必要的医疗救治;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至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一级事故为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严重功能障碍,三级事故为一般功能损害,四级是其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后果。
如果输错液没有造成患者损害或者损害轻微,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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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律师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杨涛 律师 | 专业铸就信赖,担当成就所托杨涛律师,执业于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一位在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专家。凭借深厚的法学造诣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杨涛律师不仅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更在业界树立了专业、严谨、负责的金色口碑。厚积薄发,专精于业——企业法律风险的“守护者”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杨涛律师将精深的理论知识与复杂的商业实践紧密结合,常年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他深谙企业在经营治理、合同事务及债权债务等领域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挑战,能够从战略高度为企业提供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全方位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复杂的商业谈判、关键的合同审定,还是棘手的债务清收,杨涛律师总能以精准的法律判断和卓越的谈判技巧,为客户把控风险、保障权益,是企业稳健发展道路上不可或缺的资深法律智囊。多维赋能,锐意进取——复合型法律服务的“多面手”杨涛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而精深,其业务范围横跨公司经营、合同事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多个关键领域。这种多元化的专业背景,使他能够以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案件本质,在不同法律领域的交叉地带找到最优解。在刑事辩护中,他坚守法律底线,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交通事故、债务纠纷等案件中,他则以其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执行力,为客户高效化解矛盾,挽回经济损失。心系民生,深耕医疗——医疗法律服务的“领军人”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杨涛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建树卓著,已成为该领域的领军人物。他深刻理解医疗纠纷对于患者及其家庭带来的巨大身心创伤与经济压力。为此,他集结所内精英,亲手组建并领导了“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医疗法律服务团队”。该团队秉承“专业、仁爱、担当”的宗旨,专注于为全国范围内的患者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从病历资料的分析审阅、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到诉讼策略的制定与法庭上的有力交锋,杨涛律师及其团队在每一个环节都力求极致。他们不仅致力于通过法律途径为患者争取公正的赔偿,更注重在维权过程中给予患者人文关怀与心理支持,用法律之盾守护生命的尊严与权益。结语“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杨涛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温度在于其对每一个个体权利的深切关怀。他以其深厚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了值得信赖的法律保障。选择杨涛律师,即是选择了一位与您同舟共济、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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