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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物业费被物业起诉怎么应诉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017人
律师解析:
若接到被物业提起诉讼的通知,以及法院寄来的传票与应诉通知书,此时应当首先仔细查阅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深入了解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项目及条款,明确自身在该事件中的责任范畴。在此基础上,评估自身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用的合理原因。
若经过审慎考虑,发现自身不缴纳物业费用的理由并不充足,且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完全符合合同约定,那么建议您尽快前往物业处结清相关费用,同时依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即滞纳金)。否则,一旦物业方胜诉,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若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业主则可在举证期限内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缺失或纠正不力等问题,业主亦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的途径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甚至将物业公司予以解聘。
无论面临何种情况,都请务必积极应对诉讼程序,如需法律援助,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务必严格遵守开庭时间与地点,以免被视为主动放弃自身权益,导致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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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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