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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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于已经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来说,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就能拿到正式合同文本。但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完成必要的签约手续后,就可以马上拿到相应的合同文件。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预购方需交全土地出让金并获土地证,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款专用于相关建设,预售合同须报县级以上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确保合法预售,保障双方权益。

申请人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所需的各类申请材料。接收人员会严格根据相关规定,仔细审查每份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无误。若发现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补充的部分,该流程将直接进入退件环节,并向申请人开具《退件通知单》以备记录,同时将所有原始资料完整归还给申请人。

作为购房人,明智之举是始终持有一份合同正本于手。按照规范化操作规程,凡需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的各方面,包括需要运用该合同办理各类事宜的(例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房地产产权初始登记以及公证部门等),均应当得到一份合同正本。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该类合同系依照合法程序制定,且并非以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其生效的必要条件,那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反之,若以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作为生效要件,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如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