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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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楼宇,首先,购房者应查阅相关购房合同时采取何种方法进行处理。如在此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则应严格遵守;反之,如未予说明,便可与开发商展开积极协商。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购房者可考虑寻求调解或诉诸法律途径,以确保开发商能按时履行移交房屋的责任,并对因此而给购房者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别是在延迟交付超过三个月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解除该份购房合同。

若超出双方预定的交付期限且无法进行交房行为,即可视为发生了延期交房现象。通常情况下,延期交房的原因包括施工进度延迟、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及公共配套设施的时间滞后等,但是也不排除部分因素如房地产开发商因经济能力欠佳或存在非法操作相关政府审批程序而导致的非正常延期交房。

购买房屋者面对房企延迟交房时,应催告对方履行义务。若三个月内仍未交付,购买方可解除合同,需满足条件:房企违约、有效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合同解除权有效期一年,过期则失去解除权。购买方在有效期内可随时通知房企解除合同。

开发商违约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有:开发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约定实际损失的数额,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