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在购房时,我们经常会遇到房屋预售合同。一般来说,房屋预售合同一式五份,客户保留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其余三份分别在房产局、银行和缴税处备案。对于全款或分期买家,他们各有四份文件。签订合同时,购房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开发商或其代理人签约。需要注意的是,预售(期房)合同和出售(现房)合同是有区别的。预售合同包含了预售和买卖两部分,而出售合同则仅是现房交易协议。

预售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银监会备案一份,税费缴纳过程留档一份。如果是全款或分期购房,购房者需要额外保留四份,两份自己保存,两份交给公司存档。同时,还需要在产业部门备案和契税缴纳时留档。购房者需要在指定的日期和地点,携带完整的证件签署正式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商品房预售契约和买卖契约。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有五份,其中一份供客户自行保留,一份由房地产公司进行档案留存,一份须送交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一份需提交给银行作为留档之用,另有一份将在缴纳税款时进行留档保管。对于选择全额支付以及分期付款的客户,他们所需签署的合同数量为四份。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合同买方须保留完整文本。贷款购房者合同分发给买受人、开发商、房管部门及银行各一份;契税缴纳合同副本也需保存。全额或分期付款者合同则分给四方:买方、开发商、管理部和契税单位。购房者须按约时间地点,携带齐全证件与开发商或其代理人正式签约。

商品住房预售协议由五份文件组成,分别用于顾客保存、公司归档、土地管理局备案、银行存档和缴纳契税。购房合同包含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商品房买卖契约两部分,签署时需特别注意不要轻易交付定金,并认真审查房屋面积条款。购房者在签署前需核实开发商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避免风险。